疏附县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
补贴活动经销商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地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喀什地区商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喀什地区 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提高县域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目前已有2家经销商通过审核,经销商报名日期截止至2024年8月29日20点整。现将疏附县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经销商公示如下:
经销商:喀什海程佳业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疆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50栋50-10商铺
经销商:疏附县麦点家电商行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路1幢101号商铺
活动联系人:汪 涛
电 话:17608590627
附件:疏附县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此页无正文)
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疏附县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其中,产品购买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消费券申领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在辖区内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门店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家电、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产品范围包含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冰箱(含冷柜)、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燃气灶(含集成灶)、热水器(含壁挂炉)(燃气相关产品必须是经CCC认证,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吸油烟机家电类产品和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电子类产品。
三、补贴标准
本方案中,“以旧换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时,报废旧家电或电子产品,并交由经销企业或回收企业冲抵部分货款的消费行为。“购新”是指消费者购买新家电或电子产品的消费行为。
(一)“以旧换新”家电补贴标准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依据家电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家电300-10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根据自治区财政和地区配套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先领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发放和使用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购买家电价格(含税、元) |
对应补贴消费券金额 (元) |
申领消费券使用规则 |
1 |
1000≤X<3000 |
300 |
每张消费券的面额为100元,消费者核销时,每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抵扣 100元,根据消费金额可一次性核销使用多张消费券。单个消费者多次购买家电“以旧换新”的,可根据单张发票对应价格多次申请。单人补贴上限为1000元。 |
2 |
3000≤X<5000 |
500 |
|
3 |
5000≤X<7000 |
700 |
|
4 |
7000≤X |
1000 |
(二)购新家电补贴标准
对参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依据家电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家电200-5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根据自治区财政和本县配套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先领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发放和使用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购买家电价格 (含税、元) |
对应补贴消费券金额(元) |
申领消费券使用规则 |
1 |
1000≤X<3000 |
200 |
每张消费券的面额为100元,消费者核销时,每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抵扣100元,根据消费金额可一次性核销使用多张消费券。单个消费者多次购买家电的,可根据单张发票对应价格多次申请,单人补贴上限为500元。 |
2 |
3000≤X<5000 |
300 |
|
3 |
5000≤X<7000 |
400 |
|
4 |
7000≤X |
500 |
(三)“以旧换新”电子产品补贴标准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依据电子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电子产品400-10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根据地区财政和本县配套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先领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发放和使用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购买家电价格 (含税、元) |
对应补贴消费券金额(元) |
申领消费券使用规则 |
1 |
1000≤X<3000 |
400 |
每张消费券的面额为100元,消费者核销时,每消费满 100元,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抵扣 100元,根据消费金额可一次性核销使用多张消费券。单个消费者多次购买电子产品“以旧换新”的,可根据单张发票对应价格多次申请。单人补贴上限为1000元。 |
2 |
3000≤X<5000 |
600 |
|
3 |
5000≤X<7000 |
800 |
|
4 |
7000≤X |
1000 |
(四)购新电子产品补贴标准
对参与购买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依据电子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电子产品200-8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根据自治区财政和本县配套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先领先得,发完即止。具体发放和使用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购买电子产品价格(含税、元) |
对应补贴消费券金额(元) |
申领消费券使用规则 |
1 |
1000≤X<3000 |
200 |
每张消费券的面额为100元,消费者核销时,每消费满100元,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抵扣100元,根据消费金额可一次性核销使用多张消费券,可根据单张发票对应价格多次申请。单人补贴上限为800元。 |
2 |
3000≤X<5000 |
400 |
|
3 |
5000≤X<7000 |
600 |
|
4 |
7000≤X |
800 |
四、申领材料
个人消费者申领财政补贴消费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1.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
2.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购买新产品的全景照片和新家电能耗标准照片(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无需提交能耗标准照片,但需提交激活页面照片);
5.购买新家电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照片;燃气相关产品的CCC证书照片及合格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需提供产品序列号照片;
6.更换旧产品的全景照片;
7.产品经销企业出具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凭证》( 见附件1、3)。
(二)参与“购新”活动
1.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向消费者开具的购买产品发票;
2.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购买新产品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其他支付凭证照片);
4.购买新家电的全景照片和新家电能耗标准照片;(燃气相关产品需提交CCC证书照片及合格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无需提交能耗标准照片,但需提交激活页面照片);
5.购买新家电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照片;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需提供产品序列号照片;
6.经销企业出具的《购新补贴活动凭证》(见附件2、4)。
购买新家电的发票开票日期和旧家电回收日期必须在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家电购买人和消费券申领人必须为同一人。如出现消费者退货情形,经销企业应立即告知支付平台,在消费者全额退回消费券或消费券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后,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如出现消费者换货情形,经销企业应立即告知支付平台,消费者需在家电经销企业的指导下,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在换货情形发生前消费者已获取补贴消费券,则需在全额退回消费券或消费券对应的财政补贴资金后,重新提交相应材料进行申领。
第一步 |
消费者在活动期内购置符合条件的家电后,在以本人名义注册的支付平台APP首页进入活动页面,按照提示如实填报申领材料,上传包括发票、购买人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支付凭证、购买的新产品、更换的旧产品、经销企业出具的对应凭证照片等。 |
第二步 |
支付平台收到消费者提交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提交至产品经销企业和消费券核销商贸企业疏附县商工信局、发改委、市监局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复审通过后,对符合要求的消费者发放相应消费券。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则支付平台通过系统自动退回并发送修改通知,同时支付平台客服人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回访告知。消费者在2025年1月31日前均可继续完善提交审核材料,超过申领有效期仍无法更正的,由系统发送审核不予通过通知,不予发放消费券。 |
第三步 |
消费者通过复审获取消费券后,在2025年2月28日前,可在县商工信局指定的相关商户使用核销消费券。 |
五、参与企业要求
(一)产品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书,并签署《家电(电子产品)企业承诺书》(见附件5);消费券核销企业应为辖区内的成品油、商超、餐饮、家电、电子产品等经营主体。
(二)经销企业应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能够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经营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上“黑名单”。
(四)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防疫相关规定。
(五)理解并同意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具备和补贴活动参与支付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
(六)确保购买人证件信息、消费台账等信息真实性。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凭证
一、旧家电产品信息
回收产品品牌: 回收产品类型:
回收时间:
回收产品使用年限:□使用3-5年;□使用5-8年;
□使用8-10年;□使用10年以上;
旧家电国标13位商品编码:
回收企业地址:
二、换新家电信息
换新产品品牌: 售价: 元
换新家电产品类型:
换新家电国标13位商品编码:
换新燃气相关产品CCC证书编号:
三、家电“以旧换新”消费者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本企业证明,该消费者属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对象,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政府补贴活动。
经销企业地址:
以上信息属实,如有不符,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经销企业(公章):
2024年 月 日
购新家电补贴活动凭证
一、新家电产品信息
新产品品牌: 售价: 元
新家电产品类型:
新家电国标13位商品编码:
新燃气相关产品CCC证书编号:
二、新家电消费者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本企业证明,该消费者属于购置新家电补贴对象,参与购买新家电政府补贴活动。
经销企业地址:
以上信息属实,如有不符,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经销企业(公章):
2024年 月 日
电子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凭证
一、旧电子产品信息
回收产品品牌: 回收产品类型:
回收时间:
回收产品使用年限:□使用3-5年;□使用5-8年;
□使用8-10年;□使用10年以上;
旧产品序列号:
回收企业地址:
二、换新电子产品信息
换新产品品牌: 售价: 元
换新产品类型:
换新产品序列号:
三、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消费者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本企业证明,该消费者属于电子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对象,参与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政府补贴活动。
经销企业地址:
以上信息属实,如有不符,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经销企业(公章):
2024年 月 日
购新电子产品补贴活动凭证
一、购新电子产品信息
新产品品牌: 售价: 元
新产品类型:
新产品序列号:
二、购新电子产品消费者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本企业证明,该消费者属于购置新电子产品补贴对象,参与购买新电子产品政府补贴活动。
经销企业地址:
以上信息属实,如有不符,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经销企业(公章):
2024年 月 日
家电(电子产品)企业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将全力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家电(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服务,充分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下为具体承诺内容:
一、遵守活动规则
我公司承诺将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内部人员培训,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在销售门店显著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标识贴,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以旧换新服务流程,耐心为消费者解释政策内容和关键细节,包括旧家电(电子产品)的评估、新家电(电子产品)的选购、旧家电(电子产品)的回收、消费券的申领等环节,指引符合政策补贴条件消费者提报相关材料,并出具合格的《“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凭证》、《购新补贴活动凭证》和发票,对消费者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做好回收付服务
在消费者旧家电(电子产品)经过现场核价后,我公司将安排专业人员做好回收服务,确保旧家电(电子产品)得到妥善处理。回收过程将符合环保等要求。
三、保证产品质量
我公司提供的所有新家电(电子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所售新家电(电子产品)的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保修证明。
四、价格透明公正
我公司承诺在换新服务过程中,根据旧家电(电子产品)的实际情况和新家电(电子产品)的市场价格,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换新价格,所有价格均公开透明,不存在任何隐形消费,不临时涨价。
五、售后服务承诺
对于消费者购买的新家电(电子产品),我公司将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安装、调试、维修等。承诺在接到消费者的报修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六、合法权益保护
我公司承诺在服务过程中,如遇纠纷投诉等问题,将与消费者积极协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我公司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包含补贴消费券无法正常获取、核销等情形)的,由我公司承担向消费者的解释和赔付责任。
七、遵守法律法规
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活动所有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恶意套利行为,尤其是销售同价减配、偷工减料商品以及“先涨价再促销”的违法行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督查和监管,承担法律责任。对因家电(电子产品)重复申请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企业:(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