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项目沉砂调节池责任人公示
序号 |
责任人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行政责任人 |
阿布拉·阿西木 |
疏附县县委 |
常委 |
13779894049 |
2 |
技术责任人 |
崔加平 |
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 |
负责人 |
15894060993 |
3 |
巡查责任人 |
卢安科 |
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 |
干部 |
15379404690 |
责任范围:水库大坝长度3.78公里,水库放水闸流量6.03m³/s ,引水渠长度2.47公里,放水渠长度0.867公里。
行政责任人职责:1、具体发布抢险安排命令、水库应急调度命令;2、负责规定险情上报;3、负责通知、安排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及发布转移警报,确定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和各种方式;5、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明确抢险任务,征调抢险物资、设备等;6、负责落实通讯保障;7、负责应急期间交通、卫生、饮食、安全等其它保障措施;8、负责规定宣传报道的发布权限和方式等。
技术责任职责:1、依法依规依纪组建本水库的水库调度、抢险技术专家组,对本水库应急抢险中的技术部分负责,制定抢险方案;2、负责制定《水库的雨、水量检测预报预警方案》;3、负责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和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负责制定相应的抢险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
巡查责任职责:1、负责水库的监测、巡查、明确检查的部位、内容、方式、频次等。2、负责监测、巡查人员组成及制定监测、巡查结果的处理程序。3、按照《水库的雨、水、震、险情监测预报预警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雨水情观测员、联络员、地震震前观察哨、险情巡查员等)执行雨、水、地震险情、前征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三个责任人”。
地区级监督电话:0998-252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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