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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办函〔2007〕45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2007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政府系统2007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计划所确定的任务和职责分工,结合本地本单位电子政务工作发展需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为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自动化中心正式更名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组织、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本工作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督促推进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工作中有关问题请联系咨询,电话:0991-2803201,政府数字专线电话:0991-21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六日
自治区政府系统2007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和基本方针
根据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关于2007年全区政府工作要“以行政体制改革为重点,努力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要求(《200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和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陈雷在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政府系统2007年度电子政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大力推进政府机关网上办公的开展、进一步抓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应用、继续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延伸和应用拓展”。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2007年度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巩固基础、拓展应用、改进服务、提升水平”。
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网上办公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办公效率。
(一)不断提高自治区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系统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文的交换质量和效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在年内推进各地各单位上报自治区电子公文业务的尽快开展,实现电子公文交换双向化。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电子公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相关准备工作,要根据已建立的制度和规范,加强管理,保障应用。
(二)建立和完善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推进政府机关收、发文网上处理和流转应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实现各地各单位上报自治区的公文通过网络协同进行流转处理,实现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办公厅电子公文网络共享和传阅,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效率。
各地要依托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和电子政务专网(以下简称专网)实现办公信息资源的共享,建立办公应用系统,推进机关网上办公。尚未建设内网的地区必须认真规划,抓紧建设,年内完成内网建设,并按规范实现与专网联接,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各部门在抓好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时,要重视内网的建设,将公文管理、信息处理及事务办理等政府机关基本业务应用系统纳入统一规划和重点建设内容,并努力实现各业务系统与办公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依托内网和专网,建设自治区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