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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附县“科教兴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 件
疏科兴办字[2005]03号 签发:古丽鲜·亚祖农
关于开展“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疏”战略,增强党政领导推进科技进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落到实处,创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加强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协调,形成科技工作的合力,真正使依靠科技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成为现实,根据我县实施“科教兴疏”战略的实际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县委、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科技进步责任制”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领导;
2、县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正职领导。
二、考核时间
2005年11月15日——17日(星期二至星期五)
三、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
根据“疏附县乡(镇)、县直机关、行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以下简称《考核指标》)及“疏附县乡(镇)、县直机关、行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疏附县乡(镇)科技进步考核评分标准》、《疏附县行业单位科技进步考核评分表》要求和内容进行考核。
四、考核要求
1、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考核任务。
2、各考核组在考核过程中认真做好记录,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将本组考核情况及结果汇总后报“科教兴疏”领导小组办公室。
3、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机关、行业单位正职领导分别填写“疏附县乡(镇)、县直机关、行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表”一式三份并签名。
4、乡(镇)党委和政府分别填写“疏附县乡(镇)、县直机关、行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表”一式三份,加盖印章;县直机关和行业单位填写“疏附县乡(镇)、县直机关、行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
5、填表内容按照签订《科技进步目标责任状》及疏科兴办字[2004]03号内容填写。
五、考核分组情况
疏附县科教兴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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