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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没想到交上
10元钱,我们农民就能和干部一样,真的能报销医药费了,
2000
多元医疗费,报销了大头,自己只出了小头,。”丈夫的康复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让托克扎克镇
5村的普通农民帕夏姑肉孜满脸微笑,正在办出院手续的她,不停地夸奖这项好制度。
不久前,帕夏姑肉孜的丈夫得了胆结石,过去因家庭困难不敢进医院的她,这次毫不犹豫地把丈夫送到医院做了手术。在县人民医院的住院治疗过程中,帕夏姑肉孜的丈夫共花去医疗费用
2769.77元,在出院结算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
1670元,个人实际承担了
1099.77元。
多少年来,
“看病难”、“因病返贫”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民的身体健康,也影响了他们脱贫致富的步伐。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前,即使是富裕的家庭,如果家里有人得了重病,转眼间也有可能变成“贫困户”;而一般的农民家庭就更不敢得病了,有病只能硬扛。与其说是“看病难”,不如说是“怕得病、怕看病”,这个难题一直困扰着我县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
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极大地缓解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
今年,我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降低了参合农民的筹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筹资
15元下调到现在的每人每年
10元。各级财政也相应调整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
46元,自治区财政补助
44元,县财政补助
5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合计筹资
105元。同时,我县根据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结余等实际情况,对参合农民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设置了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同一参合对象在同一参合年内,最高补偿限额(封顶线)为
2万元。单次住院补偿费用达到最高封顶线时,按常规进行补偿后,还可享受大病医疗补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实使广大参合农民告别了“小病挺、中病养、大病才能上医院”的历史,就医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记者日前从县卫生局了解到,“门槛”降低后,农民参加合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也明显得到了提高。今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了全县
13个乡镇的所有行政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共计
25.79万人,参合率达
98.1%,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总额达
257.92万元。
在“看得起病”后,我县各级医疗机构的就医患者也明显增多。2007年,前来就诊的患者达到
28915人次,住院人数
6179人次,是新型合作医疗前的一倍多。同期声:县人民医院院长郭宝云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农民对健康的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前来就医住院的人数也明显增加从而使农民健康有了保障,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同期声:乌帕尔乡
4村农民买林沙钠斯尔说 “新型合作医疗减轻了因病住院带来的家庭经济负担,是党和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我们感谢党和政府,感谢这项‘民心工程’。”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如今,农民看病可以和干部职工一样享受医疗补助,“一人有病大家帮,合作医疗保健康,共同抗病奔小康。”成了农民口中津津乐道的口头语。作为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在财力极其有限的实际情况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实为我县千家万户的农民撑起了一把健康平安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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