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自治区地税局公布了《我区今年开征新车船税》相关缴税办法。
凡已按原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缴纳了2007年度税款的纳税人,均须按新旧税额标准的差额补缴车船税。纳税人可在今年补缴,也可以在明年缴纳车船税时一并补缴。对补缴部分税款,税务部门并不加收滞纳金。对此次被新纳入车船税征收范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机动车辆,其2007年度应缴纳的车船税,应当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报缴纳。
结合我区目前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辆车船税的征管实际情况,我区地税局决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全区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没有做出具体减税、免税规定之前,暂不征收其车船税。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管理,因此这些车辆也属于车船税的免税范围。
区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新车船税税额标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增幅在30%左右。车船税的征收不会给纳税人增加太多税收负担,在纳税人用于车船的各项开支中所占的比重也很小。
■新闻链接
应税车辆是指应税的机动车辆,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摩托车。其中,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是指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