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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县法院举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以案析理”交流会,办案法官们结合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与亲手办理的案件结合起来,通过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分析,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提高干警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的自觉性。
县人大副主任买买提明·卡斯木参加交流会并讲了话,他要求要通过开展“以案析理”活动,引导法官从自身做起,把办理每一起案件、处理每一件事情的过程,变成弘扬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真正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髓内化于心、外固于行,固化于司法行为上,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每一个办案环节中具体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法院、争当一流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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